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发展以人为本,立德以人为先。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主体的人,应该是具有高尚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情操的人,是具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的人。
以人为本与以德立人是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
落实科学发展观,必然要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思想道德建设;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全民族的道德情操,又可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构建和谐社会确立了一个共同遵守的价值尺度。
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共同遵循的道德规范。
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共同的价值尺度,引导和帮助人们自我约束、提升境界、宽容谅解,来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可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良好的道德基础。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树立良好社会风气的迫切要求。
在我们的社会中,由于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文化相互激荡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产生着深刻影响。
总的看,热爱祖国、积极向上、科学文明、团结友爱,是当代社会精神风貌的主流。
但同时也要看到,社会上也确实有些人不明是非、不知荣辱、不辨善恶、不分美丑,把腐朽当神奇,把庸俗当高尚把谬误当真理,与社会主义道德要求格格不入,与文明社会风气极不协调。
这些错误思想和行为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源上来说,缺乏正确荣辱观的引导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
“八荣八耻”明确地告诉我们,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必须旗帜鲜明。
因此,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强烈的现实紧迫性。
可以说,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道德基石,是凝聚人心、促进社会和谐的坚强纽带,是当前全体人民的共同心愿因而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和衷心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