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商品时,如果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可以确认收入: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一)对于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发生退回的,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扩展资料: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商品销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购货单位及商品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发出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对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借记“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二)发出商品如发生退回,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商品销售中,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出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