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玛莎拉蒂撞宝马D;案开审车主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导读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陈海峰一辆醉驾的玛莎拉蒂撞上停在路口等红灯的宝马车,致使宝马车起火燃烧,造成车内2名人员当场死亡,这一恶...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陈海峰

一辆醉驾的玛莎拉蒂撞上停在路口等红灯的宝马车,致使宝马车起火燃烧,造成车内2名人员当场死亡,这一恶性事故曾一度引发热议。1月16日上午,记者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当天,该院在永城市公开开庭审理了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谭某明、刘某涛、张某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乔某梅、王某通等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7月3日19时许,3名被告人到永城市一烤串店聚餐饮酒。聚餐结束后,22时22分许张某渠曾电话联系代驾,在代驾到来之前谭某明驾驶豫NE5S55玛莎拉蒂莱万特越野车拉着两人离开,沿永城市区多条路段行驶,在连续剐蹭停在路边的六辆汽车后,又与对面驶来的一辆传祺轿车和停在路边的一辆大众速腾轿车相剐碰,谭某明因无法通过被迫停下。

被撞车车主及周围群众上前劝阻,刘某涛和张某渠让谭某明赶紧离开。谭某明不顾群众劝阻,强行冲出逃逸,至东外环路和永兴路交叉口时,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号的豫N0182L宝马轿车,致该宝马轿车起火燃烧,造成车内人员葛保景、贾文华当场死亡,驾驶员王某通受重伤。随后,3被告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谭某明在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顾劝阻,继续驾车冲撞行驶并造成重大伤亡和经济损失,另外两被告人明知谭某明醉驾并发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以致发生更为严重的后果,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共同犯罪中,谭某明系主犯,刘某涛、张某渠系从犯。

庭审中,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并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并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因本案案情重大,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被告人和被害人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等1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