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院监查御史(督察院)

导读 督察院   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   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   再往下设十三道...

督察院   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   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   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   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注:督察院的督为错别字,实为都察院。

原为御史台,到明朝改称都察院,详见词条都察院或御史台。

)   清左右督御史为从一品,左督御史为文职京官。

内阁      明、清最高官署名。

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废丞相,罢中书省,设“四辅官”,不久又罢。

十五年(公元1382年)仿宋代制度,置华盖殿、谨身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等大学士,为皇帝顾问。

又置文华殿大学士以辅太子,品秩都是正五品。

明成祖即位后,特派解缙、胡广、杨荣等入午门值文渊阁,参预机务,称为内阁。

仁宗时,任用杨士奇、杨荣为华盖殿、谨身殿大学士,权力加重。

明世宗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将大学士的朝位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前,地位大大提高。

明代之内阁大学士虽无宰相之名,实有宰相之权。

清代沿置,天聪年间,设内三院;顺治年间改称内阁。

以大学士分兼殿、阁之衔。

乾隆年间,规定三殿、三阁大学士之制。

但因实权掌握在满洲贵族手中,内阁职权低落,参预重要政务的人多由皇帝指定,不一定是内阁成员。

军机处成立后,实权集中到军机处,内阁徒有虚名,仅成为传达皇帝谕旨、公布文告的机关。

但名义上仍为清代最高级之官署。

清末仿行君主立宪制,设责任内阁,以旧内阁与军机处合并为最高国务机关。

北洋军阀时期改称国务院,习惯上仍称内阁,其成员称阁。

翰林院中国历史上,曾经长期存在着一个带有浓厚学术色彩的官署——翰林院(Imperial Academy或Hanlinyuan )。

尽管其地位在不同朝代有所波动,但性质却无大变化,直至伴随着传统时代的结束而寿终正寝。

在院任职与曾经任职者,被称为翰林官,简称翰林,是传统社会中层次最高的士人群体。

顺天府明清朝两代北京地区称为顺天府,顺天府的辖区在清初多有变化,乾隆八年(1743年)开始固定了下来,共领五州十九县。

即通、蓟、涿、霸、昌平五州和大兴、宛平、良乡、房山、东安、固安、永清、保定、大城、文安、武清、香河、宝坻、宁河、三河、平谷、顺义、密云、怀柔十九县,又混称为顺天府二十四州县。

 奉天府1644年(清·顺治元年)清政府迁都北京,盛京城成为清朝政府的“陪都重镇。

”政治地位下降,经济地位上升。

  1657年(清·顺治十四年)盛京城设立奉天府(奉天将军),从此,沈阳又有奉天之称。

1663年(清·康熙二年)修建道观“太清丛林”(本名三教堂;今太清宫)于古城西北角。

  1680年(清·康熙十九年),在盛京古城(奉天府)城外增筑一圈圆形周长16公里的夯土关墙,又设八个关,开设八个边门与内城的八门相对应。

其关的称谓按地名为主,即大东边门(大东关)、小东边门(小东关);大南边门(大南关)、小南边门(小南关);大西边门(大西关)、小西边门(小西关);大北边门(大北关)、小北边门(小北关)。

这是沈阳奠定古城“八门八关”的城廓规制,是未来二三百年间东北地区最完备壮观的古代城池。

沈阳古城城建规划由此而来初具都市规模。

1684年于古城大南门外修建两进院的佛庙般若寺。

1707年始建锡伯族家庙(今太平寺)于皇寺西侧,1752年(清·乾隆十七年)扩建,0000年(清·光绪二十八年)重修扩建。

1765年(清·乾隆三十年)位于新民县镇南街的清真寺竣工,原寺为土草垒苫构筑,光绪年间重建为砖木结构建筑。

1803年(清·嘉庆八年)在回民聚集地修建清真东寺。

后逐年扩建为经学院。

如今在沈阳西部的新民县境内,可见当年清王朝修建的柳条边墙遗存。

 国子监 国子监是中国古代隋朝以后的中央官学,为中国古代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学府。

明朝由于首都北迁,在北京、南京分别都设有国子监,于是设在南京的国子监被称为“南监”或“南雍”,而设在北京的国子监则被称为“北监”或“北雍”。

北京国子监始建于元朝大德十年(公元1306年),是我国元、明、清三代国家管理教育的最高行政机关和国家设立的最高学府。

左右春房 清时非常重视官员的品级.当时官员分为九品,每品里又有正,从之分,所谓九品十八级.不能列入九品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官职正五品左右春房钦天监官署名。

掌观察天象,推算节气,制定历法。

秦、汉至南朝,太常所属有太史令掌天时星历。

隋秘书省所属有太史曹,炀帝改曹为监。

唐初,改太史监为太史局,嗣曾数度改称秘书阁、浑天监察院、浑仪监,或属秘书省。

开元十四年(726),复为太史局,属秘书省。

乾元元年(758),改称司天台。

五代与宋初称司天监,元丰改制后改太史局。

辽南面官有司天监,金称司天台,属秘书监。

元有太史院,与司天监,回回司天监并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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