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广大、最活跃的生产经营群体,其发展状态代表甚至决定着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状态,其社会经济作用与公共财政职能有着极强的关联性和互动性。
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地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政府对现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目前的政府财政扶持政策在推动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但一些理财观念和具体做法还不能很好地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尚未形成一套系统和完善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理念、政策结构和政策支持方式,政策着力点比较分散,政策之间缺乏衔接甚至相互矛盾冲突,与此同时,政府财政性资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
资金规模较小,管理分散,不能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目前政府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规模与政策的实际需求相比,有较大差距,许多政策措施由于没有资金的保障而难以具体落实,绝大多数企业享受不到财政政策资金的支持。
资金支持力度,与中小企业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相比,与其他主要市场经济相比,差距更大。
即便如此,现有的各项资金的使用相对分散和独立,政府对各种中小企业资金多头管理,未能将财政性资金集中起来进行组合安排、配套使用,导致财政性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的整体效果不明显,降低了财政政策对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的影响力度。
税收政策目标定位不准确,实际运行效果不理想。
目前税收政策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了比较良好的条件和氛围,但优惠政策有限、形式简单、范围窄、效率低、部分政策制定得比较粗糙,缺乏全面考虑,也未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特殊性及其面临的问题,结果是以形式的公平掩盖了实质的不公平,比如增值税,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像一般纳税人那样抵扣进项税额,实质上造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增加了其税负。
中小企业财政政策之间缺乏衔接,政策合力亟待提高。
现行政府财政扶持政策为改善中小企业的投资、经营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但总体上看,一方面政策自身存在明显不足,缺乏明确的目标定位,先天不足。
另一方面,当前的政策实践中,一些政策散见于不同的法规、公告之中,导致政策缺少系统性、标准性,这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政策的权威性,影响了政策的效率和效果。
政府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努力方向 建立健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财政扶持政策体系,形成政策系统的合力。
政府应从资金、税收、融资扶持、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方面出台和整合相关政策,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扶持政策的实现形式,要由重视资金的支持安排向体制、机制、制度性建设方面转变。
扶持政策的惠及领域,要由区域性、个体性优惠向普惠性方面转变,让所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都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
财政的支出对象,要由单一项目或企业的支持,向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转变。
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扶持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创业投资。
适当加大无偿资助力度,调整创新基金使用范围,重点支持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中小企业,支持技术开发初期的原始创新,加大竞争前技术开发活动的支持,包括企业的研发活动和相应活动的经费补助,企业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与研究、专利或技术产权的购买、专家费用等。
改进对技术创新财政支持的绩效考评办法,处理好政府扶持资金安全性、规范性与有效性的关系,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更大程度上分担企业创新、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支持建立健全企业自主创新投入机制,鼓励企业提高、用好研发资金,加大研发投入,在完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方面支持企业吸引科技人才,允许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骨干实施激励政策,通过资金政策的综合激励,进一步提高企业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竞争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积极推进投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其一,支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为使金融机构能够清楚地判断风险,对有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登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发布等活动给予必要的资助;其二,财政设立政府引导资金,参股信用担保机构,培植社会性的第三方信用担保法人经济主体,担保基金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吸引民间资本为补充,实行市场化运作,财政不直接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而是帮助中小企业取得获取资金的方法,不“授人鱼”,而是“授人以渔”。
其三,制定鼓励区域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做大做强的奖励政策和税收政策,对担保机构新增的贷款担保余额可研究实行奖励,对接受政府指导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当其提取的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时,财政对其发生的代偿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政府作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出资者之一和经济、社会风险的最后兜底者,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监督和管理,防范信用担保业务的发展可能引发的金融危机,另一方面,财政要探索对中小企业间联保、互保制度的支持方式。
致力打造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平台,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
政府意图的主要体现者——财政,应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层次、多渠道、多功能、全方位、专业化的服务,为广大中小企业的生产与发展创造优质的服务环境,帮助中小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一是建立鼓励企业创业投资平台,从政策、资金等方面鼓励企业进行风险投资。
二是支持建立技术创新和技术援助平台。
三是建立开拓国际市场平台,依托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对中小企业境外参展、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和商标注册等予以资助。
四是创建信息服务平台,着力提升并拓展各类各级中小企业信息网站的功能,通过网络开辟交流渠道,发布供求信息,普及政策法规。
五是创新对中小企业经营者的培训机制,致力打造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
提供上述服务,要尽可能地采取市场化运作,即政府以委托方式,交由有关服务机构承担,制定考核标准,实行动态评议,对符合要求的,予以一定的补助或奖励。
利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为中小企业搭建发展平台。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给予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是一项国际惯例。
具体做法可采取:第一,将政府采购定额量化出一定比例给中小企业,也可以在政府采购中规定,大企业必须向中小企业分包一部分产品和零部件。
第二,在商品和服务无明显差别的情况下,可适度优先采购中小企业商品。
第三,从中小企业的商品质量、技术水平、履约状况及信用状况等方面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招标资格审查并颁发能力证书,从客观上促进中小企业改进技术、改善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力。
都在政治书上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