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A;最新限行通知连续三日单双号限行

导读 根据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通告》(并环改办[2020]6号)和《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

根据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通告》(并环改办[2020]6号)和《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升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预警级别由橙色升级为红色,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红色(一级)响应(1月8日0时—1月10日24时)。为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公众健康,市政府决定,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0年1月8日0时至2020年1月10日24时。

二、限行区域:

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道路范围内。

三、限行措施: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含非本市车辆)实施尾号限行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具体情况:

8日0时至8日24时:双号通行;9日0时至9日24时:单号通行;10日0时至10日24时:双号通行。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管理: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通勤大中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制式警用车、制式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号牌车辆。

以上车辆属中重型载货车、专项作业车的,须办理“限行区域通行证”方可通行。

五、市内公交车全部免费乘坐:限行期间,市内公交车全部免费乘坐(不含太原至晋中城际公交线路);倡导“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倡议市民选择“公交车、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六、其它管理规定:限行期间,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部分路段高峰期限行调控措施,暂停执行;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在此龙城车讯提醒各位车友合理安排自己的出行规划以免对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