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的郎君是太学生、丞相赵挺之子赵明诚。
李清照18岁时,在汴京与其结婚。
她与赵明诚琴瑟和谐,恩爱非常。
这种幸福美满的生活没能维持多久,赵明诚的父亲赵挺和李清照的父亲李格非因得罪权臣蔡京而被罢官。
不久,赵挺便死于政治斗争中,赵家开始败落,赵明诚和李清照只得离开汴京,回到赵家的故乡青州。
赵明诚性情淡泊,屏居乡里后,更加潜心于金石书画的搜求研究,家中原有的一点积蓄,除了衣食所需之外,几乎全用于搜求书画古器。
前几年赵明诚刚出仕时,就对李清照说过:“宁愿饭蔬衣简,亦当穷遇方绝域,尽天下古文奇字。
”李清照深深理解丈夫的志趣,把他这种爱好,比作杜预的“左传”癖和王维的“书画”癖。
李清照千方百计节衣缩食,自己以荆钗布裙,代替了明珠翠羽。
尽管生活过得很清苦,但是他们夫妇每得一罕见之物便共同校勘、鉴赏,其乐融融。
公元1127年,北方金族攻破汴京,宋徽宗、宋钦宗父子被俘,宋高宗仓皇南逃。
李清照夫妇也先后渡江南去。
第二年,也就是他们结婚29年后,赵明诚死于建康太守任上。
赵明诚的死给李清照极大的打击,特别是南渡以后国破家亡,满目惨淡使得她更感凄楚悲凉。
于是,李清照带着丈夫残存的书画、金石、碑帖等物流徙于各地,最后才落脚于杭州。
经过数年的努力,李清照将丈夫赵明诚研究金石的遗稿认真校正誊录,并作了一些增补,集成了《金石录》(30卷)。
关于李清照是否改嫁张汝舟是有争议的 宋代人赵彦卫的著作《云麓漫钞》中存有李清照的一封信——《上内翰綦公(崇礼)启》,(以下简称《谢启》)。
按《谢启》的说法,李清照是在重病期间被骗结婚的,婚后,张汝舟暴露出市侩面目,清照不堪虐待,揭发了张汝舟以前的匿罪,按照宋代《刑统》规定:妻告夫,虽属实,仍须徒刑二年。
当时的大官吏綦崇礼帮了清照的忙,使她免受了牢狱之苦。
事后,清照对綦崇礼表示“感戴鸿恩”,写了这封信。
关于李清照改嫁一事,除了赵彦卫的《云麓漫钞》以外,尚有六部之多的宋代著作提及此事。
早在明代,一位名叫徐勃的学者先提出李清照改嫁不可信,他的观点主要是清照年老和宦们出身不可能改嫁。
到了清朝,便有许多学者都为李清照改嫁“辩诬”。
卢见曾根据清照生平事迹推断不可能改嫁,他说:“观其(清照)洊经丧乱,犹复爱惜一二不全卷轴,如获头目,如见故人,其惓惓德夫(赵明诚字)若是,安有一旦忍相背负之理。
”(《雅丽堂本金石录》)继卢见曾之后,俞正燮比较全面地论述了改嫁不可信,首先他采用史家编年的方法排比岁月,接着指责宋代著作的记载不可靠。
俞正燮考证的李清照经历,没有改嫁张汝舟的可能。
他指责《谢启》虽记载了李清照改嫁的整个过程,可是《谢启》又为什么称此事为“无根之谤”呢?再者,男女婚嫁世间常事,朝廷不须过问,《谢启》中怎么会有“持官书文字来辄信”之类词语?在俞正燮看来,《谢启》文笔劣下,前后矛盾,中间杂有佳语,定是篡改本。
根据《谢启》内容分析,只有把其视为李清照感谢綦崇礼解救“颁金通敌”(李清照另一冤案)一案,才更说得通。
针对宋代历史性著作《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上记载李清照改嫁一事,俞正燮认为,《要录》的作者李心传与李清照远隔万里,他很可能是误听误载。
近代,也有不少人否定李清照晚年改嫁。
况周颐考证了李清照、张汝舟在赵明诚死后的行踪,证明了两人踪迹判然,不可能有婚配之事。
现代人黄墨谷附和上面观点并且作了补充。
她认为:第一,从李清照自传性文章《金石录后序》中可以看出,“颁金”案发生在建炎三年,但是延续到绍兴元年仍未解决,何况《谢启》是事后感谢信,当然有可能作于绍兴三年以后。
这样,《谢启》中提到的背景和綦崇礼的官衔等与事实就没有矛盾了。
第二,綦崇礼与清照的丈夫有亲戚关系,清照如果真的改嫁一事,而且又涉讼,她会腆颜去求他帮助吗?第三,宋代有这么多人提及李清照改嫁,那么,赵明诚的表甥,又是綦崇礼的儿女亲家谢伋不会不知道。
然而,谢伋在《四六谈尘》中不但不提再嫁一事,而且称清照为“赵令人李”,书中还引用李清照对赵明诚表示坚贞的祭文。
第四,摒弃李清照的诗词文章、生平事迹来议论改嫁一事是不全面的。
李清照曾说:“虽处忧患而志不屈。
”在赵明诚卒后,她又为颁行明诚的著作《金石录》耿耿于怀,这些情况也是否定李清照改嫁的佐证。
与上面看法相反,现代学者王仲闻、王延梯、黄盛璋等认为清照改嫁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黄盛璋在《李清照事迹考辨》一文中指出:记载李清照改嫁的材料,就时间而论,胡仔、王灼、晁公武、洪迈都是李清照同时代人;就书的性质而论,又是史书、目录、金石等严肃的东西;就地域而论,胡仔、洪迈之书一成于湖州,一成于越州,并不是相去万里。
同时,胡仔、王灼成书时李清照仍然健在,要说在清照生前他们就敢明目张胆地造她谣、伪造《谢启》是很不近情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