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6/7/8/9/10的数字大写是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写法如下:不管是阿拉伯数字(2、3……), 还是汉字小写数码(一、二、三……), 由于笔画简单,容易被涂改伪篡。
所以一般文书和商业财务票据上的数字都要采用汉字数码大写: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兆”本身笔画已经比较复杂,使用机会也少。
没有必要再用别的字代替)。
如“ 3564 元”写作“叁仟伍佰陆拾肆圆”。
这些汉字的产生是很早的,用作大写数字,属于假借。
数字的这种繁化写法,早在唐代就已经全面地使用了,后来逐步地规范化成一套“大写数码”。
扩展资料:一、历史渊源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
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
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大明政权建立之初规定:每年全国各布政使司、府、州、县,都要派计吏到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钱粮数。
各级政府之间及与户部之间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
稍有差错,即被退回重报。
由于地方与京城相距遥远,为节省时间,免去路途奔波之苦,各地便带上了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
如被退回,则随时填写更正。
又因为空白账册上盖有骑缝印,不能做别的用途,户部也就没有干预。
二、起源时间计数的数目字用大写,是自古一直沿用到现在,虽然解放后有些账目逐渐改用阿拉伯数字,但是重要账目;支票汇款;股票国债票据依旧使用大写汉字数字。
《咬文嚼字》2004年第12期上刊登的侯嘉亮先生《大写数字的来历》一文是这样说的:“为反贪树廉,朱元璋还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 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把记载钱粮数字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 八、九、十、百、千’改为大写,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条。
”这就是说,用大写数字记数,是起源于明太祖朱元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写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