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 税目与税率 应税凭证类别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人 合同或具有 合同性质的凭证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 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 0.3 ‰ 贴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 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 承揽收入 0.5 ‰ 贴花 3. 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 0.5 ‰ 贴花 4. 建筑安装工程 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 0.3 ‰ 贴花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 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 1 ‰ 贴花。
税额不足1元 按1元贴花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 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 0.5 ‰ 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 费用1 ‰ 贴花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包括融资租赁合同但不包括 银行间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 0.05 ‰ 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收取的保险 费收入1 ‰ 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记载金额 0.3 ‰ 贴花 书据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按所记载金额 0.5 ‰ 贴花 立据人 账簿 12. 营业账簿 纳入会计核算的生产、经营用账簿 记载资金的账簿 按实收资本和资 本公积的合计金 额0.5 ‰ 贴花。
其他账簿按件 贴花5元 立账簿人 证照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 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 领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