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挂失1.本卡可反复充值使用,不记名,不挂失,请持卡人妥善保管。
2. "上海公共交通卡"是一张具有小额支付功能的IC储值卡,可在本市安装标有“上海公共交通卡”标识的POS机的公共交通等相关领域使用。
本卡分普通卡、纪念卡等类别。
3.购买普通卡需支付底卡押金20元/张,底卡可退。
各类纪念卡等非普通卡按本公司规定收费,底卡不退。
底卡质保期见卡面印刷。
扩展资料公交卡使用的注意事项退卡只限普通卡。
底卡性能完好且卡面完好、卡体无损的,押金全额退还,底卡由本公司收回。
底卡不能使用或卡面、卡体损坏的,底卡由本公司收回,押金不予退还。
卡面卡体损坏是指出现刻划、弯曲、折叠、断裂、折痕、破损、涂写、粘贴异物、严重污损、印制图案、缺边、缺角、分层、打孔、湿水软化导致卡受损等现象。
卡内余额不足10元的,当场可以全额退还;卡内余额高于10元(含10元)且累计低于2,000元的,应凭购卡凭证在扣除5%的退金手续费后当场退还。
一次退卡金额累计大于2,000元(含2,000元)的须前往指定地点,凭购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在扣除5%的退金手续费后予以退还,采用预约方式的可当场退还,未预约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本卡发生故障,持卡人可前往故障卡处理点检测,受理的故障卡必须保证卡面完整,卡号清晰可辨。
经检测确认属底卡质量问题的,凭办理时的业务凭证在7个工作日内免费予以调换。
因持卡人的原因造成底卡性能丧失或卡面、卡体损坏的,或超过质保期的卡出现损坏情况的,普通卡在支付15元/张重置费后原卡内余额等值移入其他交通卡内,原底卡由本公司收回。
非普通卡按照《上海公共交通卡非普通卡维修细则》执行。
如因持卡人擅自改动本卡导致卡内余额及底卡押金损失的,由持卡人自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公共交通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