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准确地判断出候选人的组织协调能力强弱?组织协调能力是管理者必备的能力之一,主要包括组织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领导力,应该从这3个角度进行评判。
一、“组织者”的气质和角色 一个人是否具有出众的组织能力,主要看其是否具有“组织者”的气质和风范,以及其是否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担任过真正的“组织者”角色。
这和职务高低没有太大的关系。
有些人天生就是“组织者”,即使职务不高,但是一旦领导将某项组织工作交给他(她),就能立即在职务范围内对他人产生影响。
所谓组织者气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坚强的意志力、具有明确的目标、记忆能力出众并且善于总结经验、性格开朗并喜欢沟通、兴趣广泛、思想开放、对人宽容。
招聘单位在对候选人的考核中,可以从以上几个方面综合把握候选人是否具有组织者的气质,这也直接反映了候选人的组织能力和发展潜力。
二、避免冲突和解决问题 事物的发展都是伴随着矛盾问题进行的,工作的开展也是一样。
一个合格的管理人员,不仅不惧怕问题,而且要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要有避免冲突的能力。
也就是说,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有准确的判断。
在工作中,矛盾产生的原因有多种:彼此之间的误解,不同人的个性差异,利益的不同追求,工作方法的不同等等。
当这些问题出现后,正确的处理方法是最为重要的。
一般来说,处理的方法主要有:压制、强权式解决、妥协、均衡利益。
方式无对错,只有结果的差异。
招聘企业在对候选人的考核过程中,只须把握住一个原则:候选人采用的方式是否能够最大化地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三、有信任,才有领导 只有信任下属,才能获得下属的追随,才能产生领导力。
许多工作需要下属去做,这就需要领导者信任下属,对下属适当授权。
授权不是放弃自己的职责,而是准许别人去更好地完成工作。
是否懂得授权,也是对候选人的考核点之一。
一个领导力出众的领导,既对下属高度信任,又能够发自内心地给予下属尊重;既能主动关心和帮助下属的职业发展,又能在工作中对下属的使用人尽其才、发挥其所长。
招聘企业在考察候选人的领导力过程中,可以从其与下属的关系、下属的发展现状、下属对其的评价等几个方面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