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 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 ①也。
如使人 所欲莫甚于生,则几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 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 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②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③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④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万钟于我何加 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⑤我与?乡(6)为身死而 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
” 【注释】 ①辟:同“避”。
②豆:古代盛羹汤的器具。
③呼尔:轻勇地呼 喝。
④蹴(Cu)尔:以脚践踏。
⑤得:通“德”,这里指以我为德, 即感激的意思。
⑤乡:同“向”,向来,一向,从前。
【译文】 孟子说:“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如果不两样都吃,我就舍弃鱼而吃熊掌。
生命是我想拥有的,正义也是我想拥有的;如果不能两样都拥有,我就舍弃生命而坚持正义。
生命是我想拥有的,但是还有比生命更使我想拥有的,所以我不愿意苟且偷生;死亡是我厌恶的,但是还有比死亡更使我厌恶的,所以我不愿意因为厌恶死亡而逃避某些祸患。
如果让人想拥有的没 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只要是可以活命,什么事情于不出来呢?如 果让人厌恶的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只要是可以逃避死亡的祸患,什么事情干不出来呢?但也有些人,照此做就可以拥有生命, 时照此做;照此做就可以逃避死亡的祸患,却不照此做。
由此 可知,的确有比生命更使人想拥有的东西,也的确有比死亡更使 人厌恶的东西。
这种心原本不只是贤人才有,而是人人都有,只不过贤人能够保持它罢了。
一篮子饭,一碗汤,吃了便可以活下 去,不吃就要饿死。
如果吆喝着给人吃,过路的人虽然饿着肚子也不会接受;如果用脚踩踏后再给人吃,就是乞丐也不屑于接受。
可是现在,万钟的傣禄却有人不问合乎礼义与否就接受了。
万钟 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奉养以及我 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吗?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丽而接受了;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妻妾的奉养而接受了;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我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而接受了。
这些不是可以停止的吗?这种做法叫做丧失了本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