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三个不同:组成方式、基本要求和范围三个方面。
其中,组成方式不同体现在投资总额实际上包括投资者缴付或认缴的注册资本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借款。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
基本要求不同体现在投资总额对资本没有明确的规定,注册资本最低为1元。
范围不同体现在投资总额是外商投资企业法中的特有概念,在内资企业中并不存在投资总额的概念。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
换个说法,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区分还在于,一个属于内资,一个属于外资。
先有注册资本,后有股本。
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在设立时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
国家对各种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都规定了必须达到的最低限额。
有了注册资本这条杠杠,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则至少要达到这个数字。
在会计核算上,股本=注册资本。
企业各所有者可以高于注册资本投入资本,但高过的部分不作为股本,而是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注册资本,是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
我国法律上对于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认定情况是非常明确的,我国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注册资本在确定时应当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来进行认定,但投资总额是由外界对公司的相关情况来进行认定的,但具体情况下都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