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补亏的核算(盈余公积补亏的会计分录)

导读 企业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如果当年账面利润为负数,即为会计上讲的“亏损”。与实现利润的情况相同,企业应将本年发...

企业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如果当年账面利润为负数,即为会计上讲的“亏损”。

与实现利润的情况相同,企业应将本年发生的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的借方余额,即为未弥补亏损的数额。

由于未弥补亏损形成的时间长短不同等原因,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有的可以以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有的则须用税后利润弥补。

无论是以税前利润还是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其会计处理方法相同,无需专门作会计分录。

但如果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则需作账务处理,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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