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吕氏春秋·自知》:“范氏之亡也①,百姓有得钟②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③;以锤④毁之,钟况然⑤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⑥掩其...
《吕氏春秋·自知》:“范氏之亡也①,百姓有得钟②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③;以锤④毁之,钟况然⑤有声。
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⑥掩其耳。
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矣。
【注释】 (1)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逃在齐国。
亡,逃亡。
(2)钟——古代的打击乐器。
(3)负——用背驮东西。
(4)锤(chuí)——槌子或棒子。
(5)况(huàng)然——形容钟声。
(6)遽(jǜ)——急速。
(7)悖(bei)——糊涂。
【译文】 范氏逃亡的时候,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想要背着它逃跑。
但是,这口钟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
谁知,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
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
害怕别人听到钟的声音,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这就太荒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