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山案件(金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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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金宝山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金宝山方面的知识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2001年起,大连金宝山陵园有限公司开始在市内各区销售位于大连市殡仪馆附近的“金宝山陵园观光塔位”。销售时该公司宣称自己是和大连市民政局联办联建,陵区属长久地权,购买者不必担心再次动迁,并承诺2000元起售的塔位几年后可以升值到10万元……在这样的诱惑下,数百名市民抢购陵园塔位,“演”了一出活人买“陵园”的闹剧。但是时隔5年之后,很多当年的承诺已经被证实含有欺诈成分。而大连市民政部门强调陵园预售、炒卖都属于违法行为,工商部门也对其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但由于金宝山经营权几次易手,如今受骗市民的退赔成了难题。目前部分受骗市民已准备起诉金宝山公司。

市民反映:受诱惑购买100处“福位”

家住甘井子区的市民刘广堂(化名)告诉记者,他是在2001年6月份从广告上得知金宝山陵园正在销售能放骨灰的塔位。“在广告宣传当中,金宝山公司宣称自己是和市民政局联合建设的陵园,采用目前非常时尚且节约土地的塔位骨灰存放方式,这一陵园方式将在几年内得到推广。”在这种宣传的诱惑下,刘广堂购买了单个价值2000元的“福位”10处。从刘广堂那里,记者拿到了一份“大连金宝山陵园购买者名单”。在这份名单上,记者见到了70多个购买者的名字。记者联系到了名单上的几位购买者,他们向记者证实,自己是在2001至2002年期间购买了金宝山的塔位,一位姓张的购买者表示:自己一次就花20万元购买了100处塔位,当时大连购买者至少有200多人,涉及的金额达500多万元。这些塔位购买者大多数是正当壮年的健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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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正当壮年,却怎么会闹出活人购买“陵园”的荒唐事?刘广堂告诉记者,他们买“陵园”的初衷根本不是为了存放骨灰,而是冲着金宝山公司所宣传的“超高利润”。“销售人员告诉我们,金宝山陵园不仅有存放骨灰的塔位,而且建有古朴典雅的纪念堂,陵区环境优美,将来要开发成‘观光陵园’,经营旅游观光项目并出售门票。所以几年后就可以大大增值,2000元的塔位能卖到10万元左右。”到2002年,单个塔位的价格已经涨到了8200元。更重要的是,金宝山陵园的销售人员还告诉购买者们:金宝山陵园拥有所在地的永久地权,不会动迁。“当时宣传很广泛的塔位式陵园有金宝山和九重天两处,这两处陵园的销售方式和宣传方式非常类似。”刘广堂说,从2003年开始,购买者发现当初陵园增值的承诺根本没有实现,于是陆续找到金宝山公司讨要说法,但是对方却始终没有作出合理解释。2006年年初,金州区的九重天陵园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这更坚定了购买者们要求退赔的决心。

记者调查:其违法行为曾被处罚

不种面力应并接证科况,群律。

金宝山陵园真像购买者所说的那样,在宣传中欺骗了他们吗?11月22日,记者来到位于红凌路大连市殡仪馆附近的金宝山陵园进行了实地调查。

一和时工子面加性因明问百白,真离信非习族快。

承诺之一:长久地权

实际情况:在金宝山陵园周围,大片的土地已经被动迁,遍地都是拆迁后的废墟和瓦砾,只有陵园园区被包围在拆迁后的空地中。正在进行测量工作的几名工人告诉记者,这里正在进行棚户区改造工程,拆迁后此处将用于建设居民小区。那么孤零零伫立在这里的金宝山陵园会不会搬迁呢?工人们表示:从现在的施工趋势看肯定要搬迁。

承诺之二:迅速增值

实际情况:进入陵园后,记者见到观光陵园门庭冷落,纪念堂里除了几个工作人员外一个人也没有。随后,记者来到陵园正门外的金宝山陵园有限司的办公地点。陵园副总经理宁德奎接待了记者。

得知记者来意后,宁德奎马上表示,我们陵园在10月份就已经停止销售了。他表示,陵园共有15000个位置,但目前只销售了5000个左右,销售情况很不理想。当记者提及要求退赔的塔位购买者时,宁德奎表示自己了解此事。“这部分购买者占到我们全部顾客的五分之二左右,涉及的塔位数有近2000个。很多人购买了十几个甚至上百个塔位。”

“可以说目前陵园只能勉强维持收支平衡,当初承诺的迅速增值其实只是销售人员的一种宣传而已。”宁德奎表示:很多购买者都是预购,只交了钱但并未选位。这种销售方式其实是违法的。至于陵园是否面临搬迁的问题,宁德奎表示陵园目前还没有接到搬迁通知。

承诺之三:政府联建

实际情况:记者从大连市民政局查询得知,早在金宝山大肆以“政府联建”为名进行销售宣传时,市民政局就进行了澄清工作。在2001年9月25日和2003年1月9日,市民政局在《大连日报》上发表公告,郑重声明金宝山陵园有限公司利用该局名义进行骨灰存放格位的炒买炒卖活动,给该局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大连市民政局与金宝山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其一切经营活动与民政局无关。

此外,民政局的公告中还对宁德奎所说的“销售违法”作出了注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出售骨灰存放格位要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严禁传销和炒买炒卖,而金宝山和今年年初被立案的九重天公司一样,均构成了明显的炒买炒卖,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记者在调查中还了解到,针对金宝山陵园有限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市工商局曾对其处以没收非法所得20万元,罚款10万元的处罚。经调查记者发现,在2001年以后的陵园销售中,金宝山公司其实已经将销售承包给了销售员,公司按照总销售额的35%给承包者提成,在这种高提成的诱惑下,其未经工商局批准私自设立的三八销售处招聘了200多业务员四处宣传拉拢客户,刘广堂等购买者大多是在此时被虚假宣传诱惑购买了塔位。这期间共销售“福位”1542个,销售总金额达到5358800元。

金宝山公司:几次易手退赔问题存在争议

为了进一步了解金宝山公司的运作情况,几经周折后,记者联系到了金宝山陵园有限公司的李总经理。李经理称,他目前正在北京,只能通过电话简单回答记者的采访意图。李经理告诉记者,实际上金宝山公司的经营权经过了几次易手。“最初公司是由香港一家公司建立的合资企业,2001年3月,也就是在虚假宣传最严重的时期前几个月,公司的股份转让给了黑龙江报达公司,由其负责经营。但前不久香港公司又收回了经营权,对报达公司经营期间的虚假宣传、炒买炒卖等行为并不知情。”李经理说,其实向还在世者“预售”陵园塔位的事在很多类似企业中存在,而购买者也大多是为了炒卖牟利。“我们公司不能为黑龙江企业的违法行为‘买单’。”对于记者的进一步采访意图,李经理表示将在返回大连后与记者面谈,并留下了记者的联系电话,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再无下文。

而黑龙江报达公司则表示:2004年8月23日,金宝山公司财务室“发生意外突发事件”,金宝山公司的所有企业印章、财务账簿、档案已脱离公司控制,因此自该日起,任何以大连金宝山陵园有限公司名义签订的经济合同、协议均和报达公司无关,报达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此一来,刘广堂等受骗的购买者就成了“两不管”。

民政部门:强调陵园不得“预售”

据了解,2003年到2004年,数十位金宝山陵园的购买者先后到甘井子区法院起诉金宝山陵园有限公司,要求退回被欺骗购买的塔位,目前这些购买者已组成了一个“维权联盟”,准备再次起诉该公司,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记者从大连市民政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家民政部的规定,陵园是绝对不能搞“预售”,出售给没有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的人。这也是为了防止出现炒卖陵园的现象。民政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凡利用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进行预售、传销、炒买炒卖以及购买者私自转让、买卖的都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市民应该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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