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有期徒刑然后又说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啊)

导读 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判有期徒刑,然后又说缓期执行 是什么意思啊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

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判有期徒刑,然后又说缓期执行 是什么意思啊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判有期徒刑,然后又说缓期执行 是什么意思啊方面的知识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适用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 犯罪情节较轻;(二) 有悔罪表现;(三)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不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 犯罪情节较轻;(二) 有悔罪表现;(三)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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