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小编都会为大家带来一些知识类的文章,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高中转学的条件跨省陕西方面的消息知识,那么如果各位小伙伴感兴趣的话可以,认真的查阅一下下面的内容哦。
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以下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申请办理转学手续:
(1)家庭户籍、居住地迁移的,需提供户籍迁移证明、房产证及居住证明;
(2)父母工作变动的,需提供父母工作变动证明。
高层次人才、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办理转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2、学生转学一般在开学后二周内、学期末最后两周内办理,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学生转学申请及学校、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情况要由学校及时存入学生学籍档案中
3、学生转学由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查询”功能,确认学生学籍信息,在学籍系统内上传监护人签字的“转学申请”和证明材料图片后,即可发起转学申请,报上一级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学生在转学前,监护人有义务提前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入学校商转出学校办理纸质学籍档案的转接。
4、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5、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生随班就读、特殊学生就读特殊教育学校或工读学校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
6、学生转学由法定监护人自行联系转入学校。在学位及班额许可的情况下,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正常转学条件的学生。对应学校无空余学位时,可由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述有关要求统筹安排转入学校。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